锦州市顺达节能建筑材料厂的位于太和区太安里113号五幢房屋及两宗

本公告此声明:

  起拍价及保证金  1、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于2014年6月10日到法院退保证金。网站页-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中心锦州市顺达节能建筑材料厂的位于太和区太安里113号五幢房屋及两宗土地使用权委托法院:   地点:

  锦州市顺达节能建筑材料厂的位于太和区太安里113号五幢房屋及两宗土地使用权_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页诉讼资产动态地方规范司法拍卖竞价大厅标的介绍评估专栏拍卖专栏中介机构专区投资人专区欢迎光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欢迎光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欢迎光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项目中心:

二、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时间:错后概不受理,展示时间:

整体拍卖。

一、

动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股权其他欢迎光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欢迎光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评估公告评估相关政策评估摇号结果拍卖公告拍卖相关政策拍卖摇号结果欢迎光临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欢迎光临人民法

院诉讼资产网当前位置:公告之日

起至2

014年6月5日。

2014/05/20参考价:

200万元。

  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21007643;竞买人于2014年6月6日8:30时-11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

超前、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五、   拍卖保留价: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标的竞买人请于2014年6月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三、锦州奥隆拍卖有限公司2014年5月20日标的信息梓潼办公司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

并于下午1时-4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

拍卖标的、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1446(万元)联系人:敬请谅解!

  四、

项目公告标的信息标的物介绍项目地图项目图片拍卖公告  受委托,标的现场展示。本公司提

供材料仅供参考

,古塔区南京路二段23-1号(东方家具城西行100米)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锦州市顺达节能建筑材料厂的位于太和区太安里113号五幢房屋1829.52平方米及两宗土地使用权4677平方米,

地址:保证金:我公司定于2014年6月9日上午9:30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1446万元(第一次拍卖),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