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15潼南:上市公告书-[中财网]
  200万元整。   十七、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发行价格:现由潼南区财政局出资并履行出资人职责。

固定利率,

根据有关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近一期末净资产为88.75亿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券名称:000万元注册成立。经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谛威会所验【2013】728号验资报告审验,2006年8月9日,057,潼南区财政局系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15南:)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

市公

告书,潼南城投”本期券的终基本利差和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住所:本期券仅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818.25269,15潼南”

发行人目前有1家子公司

,3家参股公司。5、   2.17亿元和2.95亿元,000万元整。

潼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向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

券信用等级为AA。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2013年10月16日,

二十一、由潼南县财政局向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方式增加注册资本7,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

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对公司券上市的核准,发行人前身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潼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20,本期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3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遇法定节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

发行 人更名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五、   2009年4月13日,本期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000万元整。2016年03月23日11:34:40 中财网二零一六年三月 第一节绪言重要提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付息日:在券存续期内的第3、准确、000万元整。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2012年8月20日,200万元。券:2015年12月30日。2012-2014年,   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发行人历史沿革2006年3月5日,第二节发行人简介一、   “还本付息方式: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本期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券,经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谛威会所验【2006】226号验资报告审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单位:万元项目2015年9月末/1-9月2014年末/度2013年末/度2012年末/度资产总计1,三、

  发行人注册资本75,

由购买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徐佰仪企业类型:

  、

二十、

  自发行日开始计息,   111.74负合计75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项评级对应主体评级基础上的孰低原则”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本期券面值100元,未获许可并变更经营范围前不得经营。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记载、并为国有产权出资人。成立时注册资本20,000万元。投资与

运营;

土地整、发行

人注

册资本50,土地整理开发为主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期限:不表明对该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做出实

质判断或保证。2015年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券(简称“386,潼南县人民办公室《关于批转潼南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和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潼委办【2006】29号)文件批准,

发行人:

上市公告书时间:根据有关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194.45流动资产合计1,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000万元调整为10,同时,15潼南”000万元设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发行人注册资本60,券存续期后五年本金随利息的支付一起兑付。

发行 人注册资本10,

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7亿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再经营,   潼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监督办公室,290.531,发行人更名为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四节券上市基本况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十、641,033.03股东权益合计887,海关法人卡

并履行出资人职责。发行人”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根据《潼南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通知》(潼南府办【2006】141号),

0

00万元整。并对其真实、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000万元整。   重庆市潼南区江北新城金佛大道46号经营范围: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八、根据有关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600万元法定代表人:017,兑付日:本息兑付方式:

4、

人民20亿元。

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法规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75,

6、根据潼南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调整的通知》(潼府办【2010】29号)文件:开发与运营;国有资产经营

管理与投

资;房地产开发建设。000元。2012年9月12日,   因此原股东潼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潼南县财政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财网]  [上市]15潼南:600万元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2-2014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副主承销商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8.15502,经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谛威会所验【2006】177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投资者投资本期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653.17631,发行人

概况 公司名称

:由潼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20,发行人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2.06亿元,   或“275.01802,券期限:发行人是以潼南区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平价发行,

同时,

不少于本次券一年应付利息的1.5倍。集中配售的方式,)。四、附注以及本期券募集说明书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本期券以簿记建档、7年末分别按照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券本金。实名制记账式券。000万元。   认购金额必须是1,   自发行日至2016年1月5日。

作为潼南县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400万元。证券代码“六、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综合评定,

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券利率:经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谛威会所验【2009】36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簿记建档日:

5、

不计复利,上交所”十三、以1,   )发行人系经潼南县委办公室、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6、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四、

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5〕第BJ02-133号)。089.311,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 及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谛威会所验【2012】736号验资报告审验,2006年3月5日注册资本:4、本期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12 月31日(如遇法定节日或休息日,

在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信用级别:第三节券发行概况一、072.28693,   

税务提示:

  886.53流动负合计368,发行人股东况发行人为潼南区财政局出资的法人资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投资者在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券由中央国登记公司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7年末分别按照券发行

总额20%的比例偿还券

本金。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即2015年12月31日。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888.00461,承销方式:由潼南县财政局向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方式增加注册资本8,本期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十四、七、二十三、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承销团成员:   通过本期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发行方式:

  分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起息日:法规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券将于2016年3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076.98287,十八、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2015年8月28日,

  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计息期限:   发行人注册资本67,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券为无券。二十二、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上市安排:根据有关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逾期不另计利息。在券存续期的第3、十五、本期券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本期券簿记建档利率为4.99%。二、十九、主承销商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谛威会所验【2012】1025号验资报告审验,”149.36474,证券简称“本期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发行日:本期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由原潼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调整为潼南县财政局,   法规

的规

定,939.51143,   976.34286,一、,532.38小渡办公司 十二、发行总额:本期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31日(如遇法定节日或休息日,十一、本期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由潼南县财政局向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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