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关于同意梓潼县人民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四
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你市《关于梓潼县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请示》(绵府〔2012〕88号)收悉。新占用土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三、  一、现批复如下。四川省人民2013年4月1日相关链接>>相关新闻:   严超面积、

四川省人民关于同意梓潼县人民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四川省人民网站中国网简体繁体English页四川概况机构职能领导政务信息政务服务互动交流投资四川旅游四川网站导航四川省人民关于同意梓潼县人民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2013年04月01日来源:省办公厅【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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